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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申报“三明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”

时间:2015-07-17   来源:汇天药业   作者:陈碧强   阅读:2002 次   字体大小:   默认

 

我公司根据三明市经贸委发布的《关于做好201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工作及组织2015年(第十九批)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》(明经贸投资技术[2015]13号)文,于7月中旬向三明市经贸委申报了“三明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”。

根据《三明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》(明经贸投资技术[2010]7号)(下文简称“管理办法”)文的相关要求,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企业年销售额在0.8亿元以上、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、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整、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、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、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销售收入3%等几个基本条件。我们根据《管理办法》规定的评价要求,对公司的自身条件进行了初步评估,认为我公司完全符合三明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:公司产品销售收入超过0.8亿元;采用产学研以及自主创新等形式,先后开发了多个新药,包括国家一类新药来氟米特及片、四类新药洛索洛芬钠及片,并仿制了单硝酸异山梨酯注射液、盐酸贝那普利等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种;公司近两年来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,仅“来氟米特片新增适应症的临床试验”项目目前就已投入近400万元,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额4%以上。

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由三明市经贸委、三明市科技局、三明市财政局负责认定。申请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,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,对今后企业开展技术创新、申报政府科技项目等方面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,同时也是申报“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”的必要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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